7-11五大類資源回收,單件最高可抵消費150元
「廢乾電池」、「廢光碟片」這2大項目的回收計價,秤重每0.5公斤,
當次消費分別可折抵8元和5元,秤重不足500公克的部分,門市會退回給顧客, 留待下次再回收。舉例來說,廢乾電池若秤重1.3公斤,抵用金將以1公斤計算, 抵用金共計為16元,多出300公克重的電池,門市會退還給顧客;
「廢筆電」回收品牌不拘,每台可折抵150元;「廢手機」回收品牌不拘,每支可折抵15元; 至於「手機座充/旅充」,每組折抵5元,同樣品牌不拘,但必須包含完整的電源線才可回收。
《ETtoday新聞雲》貼心提醒您,上述5大類資源回收的購物金,全都不得抵用代收繳費、 代售、香菸等商品,並且僅限當次消費折抵,無法分次使用,若回收物過多時,建議可分批進行。
▼ 7-11資源回收項目一覽表
7-11資源回收項目說明與抵用金額/回收項目折抵金額計算方式說明:
廢乾電池每0.5公斤折抵8元1~4號乾電池、水銀電池、鋰電池、手機電池均可;工業用電池、汽機車蓄電池除外。
廢光碟片每0.5公斤折抵5元
(註:0.5公斤約28片光碟重)CD、VCD、DVD等光碟片皆可,塑膠唱片除外。
廢筆電每台折抵150元廠牌不拘,須含有螢幕、主機版、硬碟等零件,若電源線、電池遺失或無法開機亦可回收。
廢手機每支可折抵15元廠牌不拘,須含有螢幕、主機版等零件,若電池、電池蓋、充電器遺失亦可回收。
座充/旅充每組折抵5元廠牌不拘,必須包含完整電源線。
資料來源:7-11官網製表:ETtoday新聞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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