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

[床上/要向伴侶坦白所有性愛史嗎?]

床上/要向伴侶坦白所有性愛史嗎?
2011/02/11
【文、圖/摘自《床上:心理學家才懂的性愛誘惑心理學(全世界25萬對夫妻受惠)》/凱文.李曼/野人出版】

坦白所有性愛史?不!說得愈少愈好! !

處理夫妻間過去的性愛諮詢時,出現的第一個問題通常是:「應該告訴對方多少過去的性愛經歷?」

我的回答是:「愈少愈好。」

你的配偶應該要知道他或她結婚的對象是否是處子或處女;他或她也有權知道你是否只跟一個男友或女友睡過覺,或者你是否濫交,曾與多位性伴侶上過床。

你的配偶有權知道這些,因為這可能會影響他或她是否決定跟你結婚。

深入細節不會解決問題,反倒會衍生出更多問題。


一般而言,不要告訴對方你過去的性愛祕密。


這麼做會提升對方的不安全感;兩人的對話會突然從「我想要知道你的一切。」變成相當相當醜陋的:「你說你一個晚上做三次,是什麼意思?」「我以為熱水澡那一招是我們發明的!」

注意!
讓某些與你配偶不相關的記憶死去,只留下他跟你在一起的記憶,其實是你們送給彼此的禮物。


有個方法健康許多,只要坦承:「聽我說,親愛的,過去有些事,但我情願沒有發生過。」然後就此打住。


告訴對方任何細節(我們沒有發生關係,不過有一夜,我們真的有點神魂顛倒,然後……)等於是竭盡全力找麻煩。

只要坦承:「你雖然不是跟一個處子(或處女)結婚。我真心希望當時你就出現,可是你沒有。」

如果伴侶施壓,就拿我當藉口:「有位認識的心理諮商師建議,最健康的做法是要我們兩人了解:我們是跟有段不完美過去的不完美的人結婚。我們就從頭開始,盡力建立最好的婚姻吧!從這一刻開始,性愛將是我們彼此共同分享的事情,而且我想要盡力讓我們擁有最美好的性生活。」


我建議你花大量時間談論等你們結婚了,往後有多美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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