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

[害人食物中毒?店家險遭詐賠償]

害人食物中毒?店家險遭詐賠償


【聯合報記者張念慈 /新竹報導】
2013.06.19 02:26 am

新竹市議員林耕仁近日陸續接獲店家陳情,指有男子「假食物中毒、真詐財」,呼籲市民小心防範。新竹市警局2分局偵查隊長葉政蔚表示,如果沒有食物中毒卻要求賠償金,有詐欺之嫌,店家可報警處理。
在東南街開早餐店的林小姐向林耕仁投訴,13日早上10點半左右有名年約30多歲、身高165公分、戴黑眶眼鏡男子到店裡購買2份豬排蛋土司、1份鮪魚蛋土司外帶,對方看起來神色匆忙。隔天接到對方未顯示電話號碼的來電,表示豬排沒熟,害1人拉肚子、2人送急診,醫師說是細菌感染造成,要求店家賠償。
林小姐請對方提供醫療單據和手機號碼,對方卻只願提供匯款帳戶,事後再撥打對方提供的手機號碼就打不通了,林小姐認為有問題未予理會。
另名在南大路開便當店的方小姐13日上午11點多,也遇到一名男子先在店門口前後走了3趟觀察,事後進店家外帶3隻雞腿走,同樣隔天打電話說雞腿沒熟害家人拉肚子掛急診,要求賠償2500元。
方小姐表達願到對方家中慰問,除賠償金外也願根據醫療單據負擔醫療費用,男子卻說家住台中,不方便提供醫療單據。方小姐表示可請台中的朋友去找對方,卻遭拒絕。很巧的是,林小姐、方小姐是朋友,前天聊天時發現竟然遇到同一個人、留同一支電話,認為遇到詐騙犯,向林耕仁投訴,要提醒民眾注意。
2分局偵查隊長葉政蔚指出,遇到類似案例,店家可請對方提供相關事證,以免遭詐騙。
新竹市政府消保官劉興振則提醒消費者,如果遇到食品有衛生安全疑慮,最好保留證據、當下照相,或有第三者見證,才有利請求店家賠償精神和醫藥費。
2013/06/19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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