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

[除痣不留疤 ]

除痣不留疤
 

痣是痣細胞聚集所構成。

痣細胞是一種特化的黑色素細胞,其形成與遺傳、激素分泌、老化、光照等有關,依深度可分成三種,有些痣只形成於表皮層,也有從表皮層深及真皮層的,或是僅位於深層的真皮痣。

傳統除痣方式是利用腐蝕性化學藥水局部溶解皮膚,或用電燒法燒灼皮膚,一不小心就會留下疤痕。

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皮膚科主任王國憲表示,雷射除痣較不容易留疤,不過並非所有痣都可以用雷射去除,通常直徑小於 0.6 公分、表面突起小於 0.2 公分,且顏色均勻、邊緣平整的痣,才可以考慮做雷射手術。

若痣的顏色不均勻、形狀不規則,有可能已發展成黑色素瘤,就必須先做切片化驗。而痣的體積如果太大,雷射除痣無法達到良好效果,通常也會建議直接切除。

雷射除痣可分成兩個步驟,一開始先以波長2940奈米的鉺–雅鉻雷射照射,讓突起部份汽化。該波長的雷射容易被水吸收,光能轉變成熱能後,可使痣細胞的水份在短時間內蒸發。之後,再以除斑的雷射照射,讓痣細胞死亡


雷射除痣平均需要三次才可完全去除,若痣的體積較大,則需增加雷射次數。

雷射除痣通常不會有返黑現象,但可能因為深度太深,沒有準確判斷痣細胞分佈的深度,使得痣細胞未能完全根除,並有痣長回來的現象。同樣地,做完除痣手術也要做防曬處理,並避免碰到水。

延伸閱讀


圖解雷射應用與原理》,谷腰欣司著 ,世茂出版〈刺青如何去除?〉,《科學人》2005年8月號
高二課本《生物》上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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